莫文蔚:我的性格里一直有极端不同的东西并存
钱恋水 于 2019.09.19 15:04:13 | 源自:澎湃新闻 | 版权:转载 | 平均/总评分:10.00/20

从2018年六月开始的巡演走到今天,“就像一周跑一次马拉松”。对路上的居所,莫文蔚是真的“无所谓”。人在路上不得不忍受的琐碎和艰辛呢?“那些不是忍受,是配合,我不会觉得是牺牲。”

她始终眼望前方,万千期待下一个地方,不知何处是家,而且“真的不介意这一点”。“最陌生的路和飞机就像家”,十八岁前生活、妈妈仍在的香港是基地,和丈夫在伦敦的家,“当然也是家,但我又经常不在”。

她不需要为每一处陌生的居所增添私人印记,长期以来唯一随身携带的只有一个叫“比莉”(音)的红头发布娃娃。童年一位干妈的赠物陪莫文蔚像真正的游牧民族一样四处迁徙。“很幼稚吧,我当她是我的一个闺蜜,从小到大一直带在身边。”

需要“配合”的,包括戒食油炸、辛辣食物,不饮酒、不吃冰,巧克力也不可以,“哇这时就觉得自己好健康”。

巡演中每一场的回放她都会以制作人和导演的身份细细观看,“大概没有歌手像我这样严苛,每场都会提意见,在下一场做改进”。

这一切都是为了舞台。莫文蔚对舞台的爱,多年来在重重叠叠的传播和无数的现场中成为人所认可的共识。“我就是喜欢在人前,一束光哗地照下来的感觉。”

可究竟喜欢的是什么,在那个瞬间逃离自我,或是找到真正的自我?

“多年来我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。至于是真正自我的展现,还是变成另一个人,两者都有吧,我始终没有搞清楚。”

但她很明白,“舞台上我就是王,是完全属于自己的存在”。在两个多小时的时间里忘记生活中扮演的不同角色,“只要是成立的我什么都可以做”。

在沙发上拍全裸照(《全身莫文蔚》的专辑封面),以保鲜膜裹身(《一朵金花》专辑封面),剃光头,莫文蔚职业生涯中的所有“出位”之举,都以此为基石。生活中“不好意思展现的性感”,在舞台上就可以毫无顾忌地展示。

  • 她的性格里,“一直有极端不同的东西并存”。舞台上两个多小时极致的专心之后,吃一点东西,“整个人就垮了,彻底的疲劳,但是种健康的感觉”。

    回到房间,“卸妆时我会慢慢的”,让人安静下来。那一刻与舞台产生极大反差,仿佛空虚张开巨口,击倒过很多艺术家。但对莫文蔚而言,“这是完全属于自己的时间”,也享受。

    小时候黑黑瘦瘦常年跟着哥哥混男生堆的假小子,与日后那个性感美艳的女明星,自然地并存在一个人身上。

    华人传统,性感始终是偏负面的东西。即使投身彼时鼎盛开明的滚石旗下时期,后者全力配合莫文蔚对自己形象的设计,她亦难免遭遇绘声绘色的谣言和角落里嗤嗤的窃笑。

    有一则传言相信很多人都听过,说莫文蔚为自己的一双美腿买巨额保险。“这个我也听到过。如果真的有这种保险,我也很想帮自己买。”却不是为了“美”,是“当年拍戏就算有保护也整天淤青”。每天收工回家,“爸爸都会用药酒帮我擦淤青,好让它们消得快一点”。

    充分意识到和保护自己的女性美,在大众潜意识里总暗含原罪的意味。莫文蔚的挑战理直气壮又非常漂亮。放在今天看,在一众审美趋同,崇拜“冻龄”和“少女感”的女明星中更加弥足珍贵。

    她很骄傲,“我所有的地方都是全天然的,身体发肤,授之父母,我不会去做整形”。

    十七岁去英国念书之前,莫文蔚是拿奖学金的好学生,根本没意识到自己的美,但已接受过美的启蒙。“妈妈是我唯一的女神,小时候看她挑布料做旗袍,艳羡得不得了。”

    后来去英国,“把钱花在剪头发上当然最不划算”,慢慢头发就留长了,还带点自然卷。她带了很多妈妈的旗袍去念书,把它们毫不留情地一刀剪成迷你裙。“旗袍配长靴,哇觉得好酷。妈妈很痛心,说我糟蹋衣服。”

    现在想,旗袍的下摆是精华所在。剪掉完整的花纹,换来派对上美丽的东方女生,她开始意识到自己的美。

    到今天,问莫文蔚性感是什么?她的回答依然毫不犹豫:“当然是穿旗袍的东方女性,举手投足里带一点含蓄,太嚣张、自知美貌的不OK。”

    和所有在1990年代的音乐工业中培养出的女歌手一样,莫文蔚亦经错误地打造。但运气够好,很快就摆脱首支粤语单曲时“裙裾飘飘的玉女形象”,因出演《大话西游》而结识滚石(当时由滚石负责电影的音乐部分),与卢冠廷合唱一曲《一生所爱》,继而顺利转投滚石门下。

    刚从英国返港时,莫文蔚一身当时英国年轻人流行的Grunge打扮,“厚底鞋,戴很多珠链,坐公车一直有人侧目,好疯狂”。是到了滚石,她的亚文化妆扮与当时推崇的都会女性风各退一步,互相融合,才变成人所熟知的、无法定义的莫文蔚。

    “做歌手比当演员空间更大。音乐是空泛的东西,不像电影有它本来的世界。所以渐渐地,我的工作重心就倾向了音乐。”

    她的声音,是作为歌手最先亦是最为成立的特质。“国语不是我的母语,但陌生的语言反而无局限,怎么唱都可以。刚好做国语的那一拨音乐人都属于听感觉的,不会挑剔我的发音唱腔,让我keep住自己特色就可以了。”

    大学时疯狂迷恋老爵士,以为自己会留在英国做舞台剧工作的莫文蔚,花了几年时间改变从小练合唱时习得的腹式发声法,“去摸索他们说的chest voice”。

    她的声音让人想起黄昏时亮起的第一盏街灯,秋凉时分风里送来的第一缕桂花香,回荡在夜班巴士里的电台情歌,透着旁观者的清醒和知情者的觉悟。技巧藏于无形,从不歇斯底里地投入演唱,不滥情不伤情却有情。莫文蔚的歌声近似耳语,蕴藏世情万千。

    这个声音除了诉说,还能制造更多奇遇。她出过几张当时反响不佳的佳作,卢冠廷、李宗盛、刘以达等人联手的《全身莫文蔚》,李宗盛任制作人的《十二楼的莫文蔚》,伍佰一手包办的《一朵金花》,都在世人的后知后觉中摇身一变成了经典。

    莫文蔚的声音自由,既能与低低的贝司周旋,也能在电噪中潇洒地拂袖而过,与纵跃的迷幻共跳一支狂曲。

    “现场和录音室的唱法是完全不一样的,二十多年来我在技巧上一直有调整和变化。”最近的一次重要变化是在大约十年前,“当时在电视节目里看到一个来香港定居的歌剧演员在讲怎么唱,辗转联系到之后上了几节课,突然开窍了。明白了气怎么出来,唱歌的时候怎么保护嗓子等等很细致复杂的技巧”。

    她的技巧在婚后的三张作品《Somewhere I Belong》(2013)、《不散,不见》(2014)、《我们在中场相遇》(2018)中愈见进步,在要唱什么,怎么表达上亦更自由。《Somewhere I Belong》是莫文蔚一直爱的爵士老歌翻唱,歌一直在那里,等一代代女伶知悉其中滋味后再次演唱。《不散,不见》在筹备过程中她突然失去爸爸,“原本我的人生一直在不停地跑,不停地说再见,没想过一次普普通通的再见就再也见不到,很震撼。但我希望音乐不要悲伤,不管怎样都能够期待再见”。《我们在中场相遇》用比从前更轻盈跳跃的唱法表达热烈的情绪。“作为出道二十五周年的纪念,我的上半场就像一场精彩足球,想以此心情迎接下半场的到来。”

  • 过去的十年,莫文蔚的巡演相接,密度比从前更甚。原本也能唱,“但唱一场隔天一定倒嗓”,因此早有心理准备,“喉部肌肉也是肌肉,随年龄增长一定会退化”。谁知现在“出来的声音都不一样了,声音越来越强壮,到了最佳状态”。

    其实这场采访的由头是她的10月拉萨演唱会。拉萨将是这场“绝色”巡演的第34座城市。本来不觉,一查才知,若成功,它将成为“全世界海拔最高的万人演唱会”。因为觉得好玩,莫文蔚准备就此申报吉尼斯纪录。

    在这之前,她已因《极地营救》和一次写真集的拍摄去过西藏,摸清了自己高反的症状:“就是特别兴奋,特别饿。下飞机到了饭店就饿得不行。”

  • 演出场地将是拉萨群众文化体育场,此地从未举办过个唱(只有过拼盘演唱会)。因为是高原,搭台等准备工作都困难,还要避开晚上的霜冻,有效工作时间非常短。但莫文蔚很兴奋,即使马上要离开酒店赶飞机,也刹不住车想多讲几句这场“离天非常近,空气完全不一样”的演唱会。

    仅仅因为有趣就全力以赴去做,很像她当年接下《食神》,扮丑逗乐大众时的简单心态。“现在回想,还是觉得这是件好事。二十多年了,还有年轻人会去看这部电影,因此认识我,不是很好吗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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