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lash:我的音乐总是有关青春、反叛和欲望
王华震 于 2013.06.08 12:50:17 | 源自:外滩画报 | 版权:转载 | 平均/总评分:10.00/20

演出当天早晨7点多,上海奔驰文化中心的门口就已经聚集了一些穿戴诡异的摇滚乐迷。到了下午,人群渐渐密集,很多人都从外地特地赶来。当天演出的主角,并不是什么流行音乐的大明星,但是他在中国却长期拥有一大批死忠粉丝。一些大叔模样的歌迷,当年应该都是在学校门口的地摊上搜罗打口碟的文艺青年。网络论坛上,很多歌迷都称这次演出为“圆梦”。

远道而来的人,是Slash,原枪炮与玫瑰乐队的主音吉他。演出开始前,会有例行的记者采访,因此我得以近距离地观察他。采访之前,所有的记者都被这样通知:“每人只能问两个问题、轮流问、问题不准涉及私人生活、不准涉及枪花乐队的主唱AXL、不准涉及乐队重组事宜。” 记者们唯唯诺诺,生怕得罪了这位大牌。奔驰中心的公关人员也感叹道,“以前没碰到过这样的记者采访,这次是个新品种!”

  • 既然是大牌,我们所有人都已经做好了采访会被推迟的心理准备——后来果然被推迟了大约一个小时。但也没什么人觉得生气,大家反而说说笑笑,好像就算是他突然取消采访,也并不是件可惊讶的事情。一个既有才华又有歌迷宠着的人,有权利这样做。

    他的天赋在于在他的十根手指。一把电音吉他在他的手指底下,似乎能变幻出各种奇怪的声效。《滚石》杂志2011年评选历史上最出色的100位吉他手,Slash荣登第65名。打口碟时代的耳朵们,何曾听过这样的声音,彼时彼刻的俘获,换来今日的旧梦重温,排四小时的队,何足挂齿。

    最终 Slash还是迤逦而来了。顶着一头大波浪卷,但是那个标志性的高帽不见了,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反戴的棒球帽。脸被波浪卷和墨镜遮住, 几乎分辨不清。手臂粗得和身材不成比例——相信是长年累月的吉他练习造成的——后来采访时他说自己每天每时每刻地练习吉他,吉他就像他的第三只手;手臂上部的纹身是他自己组建的上一支乐队的名称,“丝绒手枪”(Velvet Revolver)。他似乎很注重自己的形象,回答记者采访的时候,摄影师不准拍照——免得被抓拍到不好看的表情;采访之后才是专门的拍摄时间,而且背景板是固定的带有奔驰中心logo 的板,绝不挪地方。这样的规矩倒和那些娱乐大明星没啥区别。

    采访的媒体被分成两组,每组时长被控制在十五分钟之内。我这组的四家媒体像是等待临幸的妃子,毕恭毕敬地依次提出两个问题,八个问题也多集中在诸如“你对现在的摇滚怎么看”、“你对音乐怎么看”之类的空泛讨论上。不过Slash的回答倒并不敷衍,几个回答皆认真严肃,下面是他回答中的几个闪光点:

    “音乐的产业化已经榨干了音乐人的最后一滴价值,所以我觉得现在已经到了复兴的时候。我最喜欢的是上世纪70年代的摇滚乐, 当然,(上世纪)80年代我们也做了贡献。但是当数码时代来临后,大家在享受便利的同时,却忘记了很多代表着品质的东西。我们听唱片的时候,会拿着唱片封套一页一页地翻看里面的内容,就像是翻阅小说一样, 而现在,一个按钮就能完成一切。”

    “我的音乐总是有关青春、反叛和欲望,我的音乐风格也一直没有变过,就是纯粹的摇滚乐,我们向来为此自豪。所以即使过了这么多年,还会有听众,因为我们讲述的是实在的东西,而不是故作姿态。”他这样评价自己的音乐。

    他首张个人专辑《Slash》中大部分歌曲的创作是由自己完成的,每首歌的主唱则由他亲自挑选。黑眼豆豆的女主唱 Fergie、Maroon 5 的主唱亚当·莱文(Adam Levine)、七级炼狱乐队的主唱M.Shadows、黑色安息日的主唱 Ozzy……都是响当当的大牌,我便问他是怎么请来的,他说:“其实合作并没有那么复杂,我就是打个电话给他们,然后把录好的歌曲小样发过去,他们会按照自己的想法写好歌词,然后发回给我。也许就因为这样,很多人会觉得我是个很好合作的人,合作也就顺理成章了。不过对那些我并不熟悉的人,我会仔细听一下他们的作品,想一下应该如何在当中发挥自己的创造力,如果不太合适我就会拒绝。”当晚的演出的曲目大多出自他的第二张个人专辑《Apocalyptic Love》。

    晚上演出的场地不设座位,先到者能站到离舞台最近的地方。整个观众池能容纳上百号人,Slash 虽说不愿提起枪炮与玫瑰的往事,但是为了演出效果,他和他的乐队(主唱为 Myles Kennedy)还是不得不唱几首枪炮与玫瑰的老歌。他唱自己专辑的新歌时,粉丝们只是挥动着手臂,而每当他们唱起老歌,这上百号人便使劲地开始大合唱,不知见到此情此景的 Slash,内心是悲是喜。最后两首安可曲,毫无疑问是枪炮与玫瑰的经典老歌《Welcome to the Jungle》和《Paradise City》,Slash 大叔脱光上衣,跪倒在地,迎接山呼海啸般的合唱与掌声,也许此时大家都已经忘记了岁月的流逝,只记得岁月中那些闪亮的片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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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总觉得2k屏(叫2.5K也行,相对1080p屏而言大了许多)801还不一定能够完全伺候得好,且不说其大.小架构(big.LITTLE)先进许多GPU强大不少,支持64bit扩展大内存也好强大的样子......

    因此,对比Note普通版64G相较于16G贵500,再加500换来2k屏、加1G内存(4G的RAM)外加810的CPU,所以这个500元相较于仅仅ROM由16G加到64G的500元还是值当了许多(500元提升性价比好多啊)!

    因此,纯谈硬件,也就普通版/标准版16G的ROM和这个旗舰版/强化版值当购买/性价比高!呵呵......
    发表于2015.01.16 09:43:4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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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810还是801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实际使用时差距不大,其实这个顶配版毫无性价比。指纹识别不是没有的吗?光从参数上看魅族MX4PRO都比这个有性价比。
    发表于2015.01.16 08:10: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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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双卡双4G加光学防抖摄像头诱惑很大啊。我想搞一台。
    发表于2015.01.15 21:55:3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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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双卡双4G加光学防抖摄像头诱惑很大啊。我想搞一台。
    发表于2015.01.15 21:55:3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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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至于啥耳机呀啥的就不期待了......

    话说,64G比16G的ROM贵500和魅族一个尿性,还是我大一加厚道哇!

    PS:数码多应该不会放过这个Note的测评罢?!
    发表于2015.01.15 20:12:4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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